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尋找適性相同的網紅
要知道,每一位網紅代表的都是不同的受眾群體,比如美妝網紅的受眾群大多為年輕女性,對於產品為保養/化妝品、女性保健用品的電商是很好的選擇,但是對於3C、遊戲類的電商或許就不太適合。
所以首先要做的,是先了解每一位網紅他們代表的是哪一群受眾,以及這一群受眾對你的產品是否有隱性需求,而非一昧地尋找粉絲數最高、按讚數最多的網紅合作,一來作為廠商可能得不到預期的回報,二來網紅可能也會因此而喪失部分粉絲。
依預算選擇合作方式
合作方式大致上可以分為三種
1.部落格文章
費用:較低
優勢:SEO分數高可長期經營
業配文是最遠史的網紅行銷模式,大多配合的廠商為美食、旅遊及美妝等等,優勢在於可以長期保存,且容易透過關鍵字搜尋出現,最適合走長期行銷且有SEO規劃的電商品牌。
2.FB/IG
費用:中間
優勢:短期促銷增加買氣
社群平台的合作會是以貼文的方式進行,通常是以圖文的方式進行產品分享、試用等心得文,透過網紅的背書來增加產品的信任度,適合在節慶or短期促銷時配合,甚至也可以搭配廣告做長期投放,通常會有不錯的效果。
3.Youtube
費用:較高
優勢:影音效果更能增加記憶
Youtube的受眾涵蓋各行各業,影音的效果也比起圖文更容易吸引人注意,透過影片的開箱介紹讓觀眾更了解產品的內容,如果合作的網紅是適合該產品的,也容易讓觀眾一起帶入「我也會需要這個產品」的氛圍進而帶動銷售。但影片的製作成本相較於圖文方式明顯更昂貴,所以也只適合擁有較多預算的廠商。
該如何搭配網路廣告?
一般來說適合搭配廣告的合作方式是FB與IG,為什麼這麼說?
第一:部落格文章是比較長型的介紹文,受眾是「有需求而去搜尋」的人,一般人點擊廣告不會有太多的耐心看完全文,所以為了部落格文章花費廣告有點石沉大海的味道。
第二:與Youtube合作,受眾通常就是該網紅的粉絲族群,這些粉絲平時就會觀看網紅的影片,所以也不需要特地再花費廣告來觸及他們。
所以適合搭配網路廣告的是FB與IG的合作方式,而採用的廣告策略是「再行銷」,也就是當訪客瀏覽過你的商城,我們再對他投放網紅的分享、試用心得文,讓訪客認為:「這個產品有這麼多人幫他背書,效果應該不錯哦!」,當訪客對你的產品感到信任,自然就會回頭購買。
範例:BHK’s 無暇肌力
最後,光先生呼籲各位想嘗試網紅行銷的電商,一定要尋找適合自家產品的網紅,就跟投放廣告的邏輯相同,每一位網紅代表的都是一群受眾,只有投對了受眾的廣告才會有好的成效哦!

「以不一樣的思維進行廣告行銷,進而認同品牌價值」,
立志讓更多人知道原來廣告行銷也可以這麼好玩!!